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全市基本实现男女平等就业。  具体表现为:
  一是女性就业人数逐年增加、比重高于男性。全市女性就业人员77.28万人,较2000年增加7.34万人,占就业人员总数的53.4%。其中,城镇以上单位(不含乡镇、私营企业)女性就业人员8.59万人,占就业人员总数的53.5%,较2000年增加1.26万人。
  二是女性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参加社会保险五大险种总人数达270.81万人,其中女性117.20万人,分别是2000年的2.3、2.6倍。分类别看,参加养老保险65.46万人,其中女性28.15万人,分别是2000年的2.1、2.5倍;参加医疗保险70.03万人,其中女性30.23万人,分别是2000年的5.6、6.7倍;参加失业保险64.94万人,其中女性27.92万人,分别是2000年的3.6、2.7倍;参加工伤保险65.38万人,其中女性28.11万人,分别是2000年的1.5、1.6倍;参加生育保险5.00万人,较2000年减少0.68万人。其中女性2.79万人,较2000年增加0.87万人。
  三是妇女再就业与非农劳动力转移成绩突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不断加大,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和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就业转移成为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此,中山市专门成立促进就业工作指导小组和办公室,设立促进就业基金,制定和完善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的相关政策,为下岗与失业妇女再就业制定免费培训、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一方面,政府增拔50万元为下岗、失业妇女和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组织再就业技能培训班,开展定点、定向培训、挂钩培训、创业培训,提高妇女创业和就业能力。2003年,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妇女达6723人次,其中2548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5670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另一方面,通过增设职业指导等中介机
  构、举办劳务集市、组织企业招聘会等活动,帮助大批失业妇女走上新岗位,其中有9300名农村富余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和下岗失业妇女成功就业与再就业。
   (二)妇女与参政
  随着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女性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的程度继续提高。具体表现为:
  一是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步上新台阶。通过加强女干部队伍的建设,实现男、女干部同步规划、同步培养、同步使用、同步管理。首先,制定培养选拔优秀女干部的五年规划,纳入"四级人才培养体系",规定女干部培养人数占总数的18%以上,有目标、有计划地推进女干部队伍建设;其次,在实施"立足本市、巩固境外、开拓国外"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中,注重安排女干部参加。如在送往新加坡国立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中组部培训中心培训的干部中,女干部占16%。通过培训,女干部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一批高素质的女干部被提拔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再次,市委组织部、市妇联形成联合推荐、联合考察、联合跟踪管理的"三联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女干部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的优势,为女干部成才营造了良好环境。
  二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比例稳步上升。市级党委、人大、政协、镇(区)党委领导班子都配备了女干部。其中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协领导班子中共配备4名女干部,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5.4%,较2002年提高4个百分点;全市61个部委办局领导班子中有32个单位配备女干部,配备率为52.5%,较2002年提高4.2个百分点。其中配备一把手10人;全市机关副处级以上女干部60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3.1%,较2002年提高0.1个百分点;24个镇(区)党、政领导班子全部配备了1名以上的女干部,共配备36人,较2002年增加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