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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各级普查部门必须在国家和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下,切实做好经济普查的各项阶段性工作,特别在加强组织实施、数据质量控制、数据抽查评估、资料管理开发等方面做好工作。除经济普查外,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也将要展开,全市广大统计工作者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打好每一场硬仗。
(二)继续加强统计基层组织网络建设,提高统计队伍整体素质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通过邀请高素质的学者、领导授课,到统计工作先进地区学习等方式,继续加大统计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统计队伍整体素质,逐步锻造一支知识结构合理、专业训练有素、实际经验丰富、具有创新意识和敬业精神、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年轻化统计干部队伍。
(三)巩固统计信息化阶段性成果,研究未来发展规划
要继续推进中山市统计信息化综合应用系统项目建设;扩大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在各专业和基层单位的应用范围,提高网上直报率;制定机房管理办法及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规范对机房和局域网的安全管理;拟对"中山统计信息网"内外网站进行改版,使网站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更加到位;加大OA系统的推广应用力度,并将其应用范围扩展至全市各镇(区);按照省统计局的要求和结合我市实际,把统计系统专网连通到24个镇(区)统计办;在巩固当前统计信息化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着手研究统计信息化未来发展规划。
(四)继续抓好统计分析研究和信息报送工作,争取再上新台阶
一方面,要继续加大统计分析管理力度,规范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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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完善相应考核办法。在抓好局内部的统计分析研究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推进镇(区)统计办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培训提高全市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分析写作水平和增进对政策法规的了解,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炼出有价值、有份量的分析文章,打造统计分析精品。要继续充分利用农村统计MPPS抽样调查网点的有利条件,结合有关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三农"方面预警性、预测性的调查研究。
(五)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要高标准完成国家和省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并围绕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对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目标,探索建立监测机制和统计指标体系,为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预警性的统计资料和咨询意见,履行统计监督的重要职能;进一步改进和规范镇(区)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理顺和完善第三产业部门统计制度;要在国家和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下,将民营经济统计纳入正常制度,增加住宿业统计内容,规范农产品价格调查、土地及房屋交易价格调查等。
(六)转变工作思路,抓好统计法制建设
要进一步抓好统计法制建设工作。一是继续进行多种形式的统计普法工作,确保通过"四五"普法验收工作;二是要加强执法力量,不断深入开展统计执法工作,既抓执法数量,又抓执法质量,重点放在统计执法质量上;三是配合全面铺开的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四是切实履行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备案和审批;五是加强对统计报表的管理,试行报表签收制度;六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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