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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排放总量 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指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科研过程中所有排放口向外环境排放的废水量总和。生活污水指城镇居民区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集中居住区排放的污水量。
工业废水排放总量 指经过工业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放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包括外排的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计算在内)。
废气排放总量 指在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排
放的各种废气总量,以标准状态下每年万标立方米表示。
工业粉尘排放量 指工业企业在生产工艺过程中排放出的固体微粒总重量。如钢铁企业的耐火材料粉尘、焦化企业的筛焦系统粉尘、烧结机的粉尘、石灰窑的粉尘、建材企业的水泥粉尘等。不包括电厂排入大气的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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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粉尘回收量 指经生产工艺总废气净化处理装置回收的粉尘和尘泥量(包括干法和湿法)。不包括电厂的烟尘。通常情况下:
工业粉尘产生量 = 工业粉尘排放量 + 工业粉尘回收量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指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状、半固体状和高浓度液体状废弃物的总量,包括冶炼废渣、粉煤灰、沪渣、煤矸石、化工废渣、尾矿、放射性废渣和其它废渣等;不包括矿山开采的肃离废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酸性或碱性废石是指采掘的废石其流经水、雨淋水PH值小于4或PH值大于10.5者。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指已用作农业肥料、造田、生产建筑材料、筑路以及其它方式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利用往年的工业固体废物堆存量)。综合利用量由原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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