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环 境 保 护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大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启动生态市创建工作,编制《中山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两控区”(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创建步伐,积极实施治污保洁工程,开展清理整顿沙石泥场、实心粘土砖厂和清查放射源及固体废弃物专项行动,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推进清洁生产企业试点。我市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免检城市。     狠抓工业污染治理,共完成环境污染治理项目50个,总投资0.27亿元。工业“三废”治理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5.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4.8%,工业废气排放治理力度加大。全市33.4平方公里的城市建成区面积中,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为74.9%;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量为2895万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4.7%。  
 
十二、人口和人民生活
 
    公安部门人口统计资料显示,全市年末户籍人口139.45万人,外来人口116.11万人。全年户籍人口出生14767人,出生率10.65‰;死亡8366人,死亡率6.03‰;自然增长率为4.62‰。
  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据市城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数据显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836元,增长6.2%;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7523元,增长4.3%。年末城镇、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为30.9和34.7平方米。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11390元,增长5.7%。其中,城镇在岗职工(不包括农户、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及个体户)年平均工资22350元,增长6.3%。
  社会保障事业继续发展。全市共有311.82万人次参加各种社会保险,比上年增加40.99万人次。其中,76.05万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75.5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75.9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5.04万人参加生育保险,79.23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社保基金征缴率达99.7%,养 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此外,积极做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前的准备工作,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设 立扶困助学基金,已筹集资金705.20万元。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投入3.50亿元,防灾减灾
 
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农村188户低保家庭危房得到改造。
  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全市共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85个,比上年增加60个。社会各项福利事业费合计9832万元,增长40.4%。其中,社会优抚事业费2380万元,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7197万元,自然灾害救济费255万元。全年共救济贫困人口33853人,增长33.6%;帮助散居孤老残幼人口2597人,优抚和福利收养2089人,安排“四残”人员就业197人。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所有统计数据应以此后出版的《中山市统计年鉴--2005》为准。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各项指标对比基数为2003年的年报数。
  4、全市人才总数统计口径与2003年不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