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民收入结构发生显著变化。从1990年到现在,农民收入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农民外出打工的工资性收入在农民家庭收入的地位越来越重要,1990年,农民外出打工的收入占整个家庭收入来源的36.84%,到2003年,已经上升到47.50%,超过家庭经营收入;相反,家庭经营收入占农民收入来源的位置则从1990年的55.7%滑落到2003年的37.23%,说明农民外出打工的工
  资性收入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家庭经营生产收入。
  从农民家庭经营生产收入情况看,其结构也发生明显变化,主要表现为以种养业为主的第一产业收入比重下降,第二产业(工业、建筑业)收入比重相对较低,而且也呈下降的趋势,第三产业收入比重稳步攀升的发展趋势(详见表三)。
 
     
表三
 
 
1990年(元)
占比重(%)
2003年(元)
占比重(%)
人均纯收入
2197.99
100
7211.27
100
一、工资性收入
809.63
36.84
3425.57
47.50
二、家庭经营收入
1224.26
55.70
2685.01
37.23
其中:第一产业
953.44
43.38
1605.65
22.27
第二产业
154.67
7.04
348.75
4.84
第三产业
116.15
5.28
730.62
10.13
三、其他非生产性收入
164.10
7.47
1100.69
15.26
 
    另外,随着出租收入、亲友赠送和集体分红等收入的增加,农民的其他非生产性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重也从1990年的7.47%上升到2003年的15.26%。
  (四)农民收入差距扩大。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我市199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197.99元。其中,高于该收入水平的调查户占总调查户数比重的40%;到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达到7211.27元,但只有30%的调查户在该水平以上。如果按纯收入进行五等份分组,2003年最高收入组的人均纯收入是最低收入组人均纯收入的9倍,比2002年的6.1倍扩大了近3倍。这种现象除说明了贫富差距在拉大外,也反映了中山市近七成的农民收入水平在全市平均收入水平以下。此外,反映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2003年已扩大到0.43,也超出了国际惯用基尼系数0.4这一作为收入分配贫富差距"警戒线"的
  标准。这种分配不均现象的加剧,将会影响到当前社会的稳定。
  二、农民增收难的主要症结
  虽然中山市农村经济已经取得长足发展,农民收入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由于贫富差距拉大,相当多的农民的收入还是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事实上,近年来,中山市农民在劳动致富的道路上,遇到诸多因素的制约,主要表现在:
  (一)农业生产效益不高,农产品价格不稳定。中山市的农业生产,种植业以水稻、香(大)蕉、瓜菜为主,部分地区还有薯类、粉葛和玉米等。据调查,2003年农民耕种1亩禾田,需付出成本约260元(其中:机耕费100元,化肥农药120元,税收、秧苗等40元),